德国各大学根据联邦州文化部长常务会议 (Die Ständige Konferenz der Kultusminister der Länder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通过的关于“评估外国高等学校相应学历的建议”中的规定处理此类问题。根据现在的规定,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批准、并列入德方名单的正规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或三年制大专的学历均被承认。非正规大学或非正规高等教育的学历通常不被承认。
近几年中国有些大学进行了调整和合并,学校名称发生了变化,在申请德国大学时此类学生应由现在的学校出具证明,加盖公章,然后进行公证(附德文或英文的翻译件)即可。如果是95年以后经教育部批准新成立的正规大学尚未列入德方的名单,建议由上级教育领导部门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加以公证。
中国学生申请入学的学历要求是:
1) 十二年制高中毕业,通过正式高考进入
a) 重点大学 (国家211工程院校) 四年制本科 ,修满1个学期,不更换专业方向 (fachgebunden)可直接入学;
b) 普通高校四年制本科,修满三个学期,不更换专业方向可直接入学;
c) 普通高校四年制本科学生,修满一个学期,不满三个学期,必须读预科或直接通过预科的“大学入学资格鉴定考试”(Feststellungsprüfung),取得“大学入学资格” (Hochschulzugangsberechtigung) 方可入学;
d) 三年制高等专科学校 (即“大专”,Junior-College mit 3jähriger Gesamtstudiendaür) 毕业后方可申请留德审核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必须通过在德国大学预科举行的“大学入学资格鉴定考试”,才可入学,或读一年预科,结业考试合格,可继续大学学业。
2) 十一年制高中毕业,通过正式高考进入普通高校四年制本科,修满五个学期者,可申请直接入学;修满两年者,必须通过在德国大学预科举行的“大学入学资格鉴定考试”,取得入学资格,不更换专业方向,方可申请入学。